日前,记者从《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针对当前科技人员反映比较强烈的政策性束缚和制度性障碍,在总结吸纳近2年来创新创业专项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四川制定出台《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以下简称“十六条政策”),在集聚高端人才、激励创新创业、加速成果转化、完善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据了解,“十六条政策”对来川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从安家补助、项目资助、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等提出支持政策,对高层次人才的创新创业项目和创办的科技型企业,给予金融支持、科技计划项目支持、财政资金补贴和奖励。
企事业单位在转化科技成果、获得政府及社会组织科技奖励时,给予科技人员的报酬奖励等支出;科技人员可根据项目任务自主安排经费,项目结余资金可全部用于项目组科技人员奖励,横向项目经费给予科技人员报酬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大幅提高绩效费比重,软科学和软件类项目可达40%,下放项目预算调剂权,简化项目预算编制评审环节等,使科技人员将更多的精力用于科研工作。
同时,将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时间延长为6年,在保留离岗人员人事关系基础上明确财政部门不核减离岗人员经费。
相关负责人表示,“十六条政策”把激励科技人员积极性放在优先位置,紧紧围绕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激励中的政策缺位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政策设计,积极回应了科技人员的普遍关切和诉求,是在四川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推向深入、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关键时期制定实施的重大政策,对于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建成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