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开放和包容心态对待企业消费转型

作者: ■周勇刚

    今年5月,有国内媒体报道,东莞警方破获一个以全桂林为首的“千木灵芝”特大非法集资团伙,涉及全国各地9万多人,非法吸存41亿多元。
    此案再次引发了社会与公众的广泛关注。因为近几年发生的“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事件屡屡见诸报端,而离我们并不遥远的“吴英案”更是轰动了中国整个社会,并最终在司法正义下得以刀下留人。
    全桂林为湖北千木灵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早年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潜心研究灵芝28年,发明了千木培养基、双重发酵、低温溶壁三项专利技术,形成了集种植、研发、销售为一体的产业链。
    据警方披露,在未取得银监会颁发的相关吸收存款牌照下,“千木灵芝”公司以购买一定金额的灵芝产品将消费者吸纳成为会员,并以返利、返现金或者其他方式来吸纳存款。授权代理此案律师团队则认为,“千木灵芝”公司按市场价销售产品给消费者,收取的是货款,返还的是奖励,而并非利息,更不存在本金返还,吸存关系从何说起。
    目前,此案尚在步入司法程序之中。相信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会有一个公正的裁决。在这里,我们更想关注的是,于新常态下民营企业的创新发展之路。
    两年前,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夏季达沃斯论坛上,首次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概念,并将这一概念写进了2015年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作为中国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双引擎”之一,在国家大力提倡和鼓励下,“双创”之风犹如一颗火种,极大地引燃了广大民营企业立新破旧的洪荒之力。
    思想敏锐、意识超前、不怕冒险、敢于作为,这些特质是于商海中摸爬滚打过来的民营企业家普遍共有的,并能够在当今的“互联网+”的大格局下率先探索商业新模式。
    当下炙手可热的众筹,它正是互联网时代商业新模式的一面旗帜。统计数据显示,去年以来,国内众筹行业平台数量猛增,众筹模式和产品创新不断,而其中消费众筹的发展势头尤为强劲。
    消费方式与服务模式不断地与互联网进行深度融合,这正揭示国内消费市场已经发生的深刻变化,它更从另一面反映出在分享经济大趋势下,原来的商品制造者正在渐变传统销售方式。
    消费者在购买了企业商品之后,企业应把消费者的消费视同是对企业的投资,并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把该企业的利润按一定比例返还消费者。这是消费资本化理论的核心内容。
    必须指出的是,当下有更多的民营企业正在践行这一理论,本文开头提及的“千木灵芝”公司更走在了前列。为了更稳妥起见,它将这一经营模式以书面形式曾向国家工商总局“求证”。
    更客观地说,对经营模式上的创新与探索,本来就尚无成功经验可借鉴、本来就尚无成功样板可复制。只要出发点不是故意非法,也未给社会大众造成危害,都应该以包容准则予以鼓励或支持,这更体现了“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当今新政思想。
    “千木灵芝”公司发案至今已过半年,包括全桂林在内的该公司所有高管都被带走,致使一切业务被迫停止,每天至少损失1000万元。而更为严重的是,依赖产品维持健康的消费者已面临断药影响健康的问题。
    执法最终的目的在于促进企业健康成长并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就目前“千木灵芝”案而言,退一万步讲,即便全桂林等高管真的有罪,“千木灵芝”公司本身也不该罪死,更应尽量为其走上正常生产创造必要外部条件,以此避免给社会与大众造成进一步的损害,这才不悖“治病救人”的执法初衷。
    值得关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于上个月下发了《关于依法审理和执行民事商事案件保障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要求,依法慎用拘留、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不当影响。此举非常适时,这无疑对当前乃至未来民营经济整体发展构建了一个良好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