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了解到,为提升市场主体责任意识,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成都高新区工商局于10月初在四川全省率先推行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旨在深入践行“两学一做”,着力树立规范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以学促用,有效推动了辖区公平竞争、规范有序、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建设。
根据该项制度,各类市场主体在办理工商设立和变更登记业务时应当签署信用承诺书,承诺依法合规取得市场主体资格、诚实守信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格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如违法失信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受到信用惩戒。该信用承诺书一式两份,分别由企业和登记机关留存。信用承诺将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参考,并接受社会监督。
据介绍,该项制度实施后,得到成都高新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响应。截至10月25日,已签署了3637份信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