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越来越快,美国已经成为中国投资者非常重要的热土。在美国的所有入境投资中,超过一半来自中国企业。中国企业进入美国会不会遭遇不公正待遇?长期为中国企业赴美投资提供大量法律服务的美国孖士打律师行全球董事会主席唐博礼等认为并不存在这样的问题。
中国企业大都担心去美国投资有可能被驳回或遭否决。对此,唐博礼认为,美国对来自中国的商业投资是非常欢迎的,也是持开放态度的,被驳回或遭否决的案例是很少的,更多的是非常成功的投资案例。曾经担任过美国商业部副部长的孖士打律师行律师约翰·沙利文表示,美国政府过去几十年来在对外投资和欢迎外资入美投资方面,无论是共和党还是民主党人当选总统,政策一直是持续的。需要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审查的主要是关乎国家安全的项目。至于何为国家安全,并没有一个特别的规定,因为国家安全是在不断变化的,因此,很难在交易开始之前就预测哪些因素会影响国家安全,但类似港口、机场、能源、管道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需要审查的可能性是很高的。根据美国法律,如果收购方收购的股权高于10%,并且是主动投资方,有可能通过其他形式来实际控制标的公司,也需要通过CFIUS的审批。同时,CFIUS是针对全球投资者的,并不专门针对中国,那种认为中国企业似乎经常或者更容易接受CFIUS审查的看法是一种错觉,其中有媒体炒作的因素,同时也有中国投资量增长迅速的因素。
唐博礼提醒中国企业,美国的《反垄断法》是鼓励竞争的,并不希望很多企业通过并购形成垄断地位。中国企业往往会比美国本土企业容易实现并购,因为中国企业在美国没有很大的市场份额,即使并购了也不会形成很大的垄断。
据孖士打律师行律师玻尔·德·伯尼尔介绍,越来越多的中国私营企业走入美国投资,目前,国企与私企已经基本上各占一半。对中国投资者而言,美国基础设施领域有很多发展空间和机会。但美国大量的机场、公路、管道等重要基础设施都是政府在建设和管理,中国企业如果要参与,首先面临私有化的问题。同时,还有可能面临审查的问题,因此,中国企业需要提前预知并做好准备规避这些风险。